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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箐山县纪委监委 持续提升案件审理质效

发布日期:2024-08-06 信息来源:本网 分享按钮

年初以来,大箐山县纪委监委审理部门认真履行监督制约审核把关职责,甄别案件事实要点、还原违纪事实过程、准确辨识“树木”和“森林”,进一步提高案件审理质效。

在案件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坚持“讲政治”与“讲证据”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对主体身份、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管理文书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坚持集体审议案件、审理谈话、请示报告等制度,对违纪违法案件的审查调查卷及审理卷逐条检查、逐项把关,根据自查情况,列出问题清单,及时反馈整改。对完成整改的案件进行再次审核把关,实现以查促改的良好效果。依规依纪审核把关乡镇纪委办理的案件,通过以案代训、业务培训等多种方式,加大对基层审查调查工作的指导力度,不断提升基层案件查办质量。

对与违纪事实有关的所有案卷材料仔细审阅,真实还原案件全过程。不断完善集体审议制度,发挥集体智慧,对案件进行充分讨论,切实保证审理工作的准确性、客观性和公正性。健全与司法机关沟通协调机制,倾力打造“案件质量共同体”。强化日常沟通,集合监、检、法三家就县纪委监委查办案件进行会商,定期分析研判,明确法律意见,弥补办案中可能存在的“盲点”,确保纪法贯通。同时,完善与县委组织部及其他部门的协作配合,进一步加强党员涉嫌违纪违法信息通报和及时处理工作机制建设,对县委组织部干部提拔、职务变动、职级晋升人员等进行资格审查。

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纪法规为准绳”的原则,将执纪执法与实事求是相统一,确保全部违纪事实都有证据支撑,经得起检验。采取日常监督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开展“全方位”案件质量评查,对已办案件逐个过筛,对存在问题开具“问题清单”进行整改。接受省、市纪委监委对案件的评查检验。采取面对面谈心谈话进行日常回访教育34人次,让受处分党员干部既感受到纪律的“硬度”,又感受到组织的“温度”。推动以案促改、深化标本兼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