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8-12 | 信息来源:本网 | 分享按钮 |
“我们充分认识到了开展涉案财物管理专项监督检查的重要性,将严格按照市纪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涉案财物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开展自查,保证做到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处置涉案财物。”大箐山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
为进一步提升涉案财物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大箐山县纪委监委强化程序意识和自我监督,严把责任关、移交关、处置关,对涉案财物进行全链条全流程细化规范,算好涉案财物“明白账”。
完善管理制度,严把“责任关”。结合办案工作实际,修订《大箐山县纪委监委涉案财物管理制度》,在涉案财物的移交、保管和处置等方面作明确规定,对各部门的工作职责进一步细化,完善相关文书及清单。督促全委人员认真学习法规制度,把《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纪检监察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规定作为自己的“案头书”,严格执行审批权限。加强办案部门与财物保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确保涉案财物内外部流转规范、无缝对接。
规范管理流程,严把“移交关”。建立涉案财物登记台账,坚持专人、专岗监管,确保涉案款物依法扣押、统一登记、去向明晰、案结物清。对审查确认手续齐全,实物与清单相符的,在台账中对涉案财物名称、种类、数量、移交人等信息逐案逐项登记,做到数据准确、条目明朗。案件承办部门申请使用暂扣、封存、查封等措施前,坚持事先做好预案,严格按规定层级报批,从严把握,对必要性、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核。
定期自检自查,严把“处置关”。采取自查与整改、常抓与长管相结合的方式,定期组织各部门对本年度的自办案件涉案财物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自查,通过对财务、承办部门查看核对涉案财物措施使用台账、查阅案卷文书,厘清查扣、处置及返还的涉案财物数量,重点查找超范围超时限查扣、该移未移、该返未返、该退未退、文书审批不全和未按规定进行处置等问题,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建立明细台账,提出整改措施、实行销号管理,确保自查自检发现的问题改到位、改彻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