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9-10 | 信息来源:本网 | 分享按钮 |
“此次现场观摩‘阳光分班’全过程,分班公开、公平、公正,程序都摆在桌面上,实现了教育均衡发展,我对这次分班结果感到很安心也很满意!”这是参与金林区第二小学“阳光分班”的家长说道。
为促进教育公平,切实解决好社会关注的“择师”“择班”问题,金林区纪委监委立足监督职责,靠前监督,督促区教育局建立工作机制,对“阳光分班”开展全过程、嵌入式监督,严格督查“阳光分班”实施是否坚持“公开、随机、均衡”原则,避免暗箱操作、违规干预分班、优亲厚友等行为,以严格的纪律为“阳光分班”保驾护航,确保“阳光分班”工作全程阳光操作。
本次“阳光分班”坚持“三均衡”分班原则,确保每班级总人数、男女生比例、师资配备基本均衡;坚持“两随机”原则,采用新班级学生名单电脑随机派位产生,班主任随机抽签确定所教班级;坚持“三公开”原则,做到分班方案公开,分班过程全程公开,分班结果当场公开。
分班仪式在家长代表、教育局工作人员、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班主任随机抽取自己的抽签顺序号,班主任的抽签顺序号确定后,按顺序号依次抽取学生分组序号,产生各组的班主任,工作人员将各组名单发给对应班主任,班主任在名单上签字确认。分班过程全程录音录像、过程性资料存档备查,确保分班过程公开透明。分班结束后,各班学生不得随意调整,对分班后到校登记报到的学生,也须按照“阳光分班”要求随机均衡分配到班。
“阳光分班”是促进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是促进教育公平、实现教育机会均等、解决择班择师矛盾的有力举措。“阳光分班”不只在于把班分好,还要进行事后监督。区纪委监委将持续开展跟踪式监督,对“阳光分班”后续工作明察暗访,避免发生随意调换教师、学生现象,做好“阳光分班”“后半篇文章”,以高质量监督助推教育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