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12-16 | 信息来源:本网 | 分享按钮 |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20日至5月30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住建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7月16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住建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扎实开展
(一)提高站位,把握政治要求。市住建局党组高度重视市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坚持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原则,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正视问题,真正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严抓实抓到位。
(二)强化领导,压实主体责任。成立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2次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对反馈意见逐条研究,分解整改落实任务,明确整改责任、督办责任和整改时限,严格落实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环节亲自过问、重要问题亲自督办。
(三)明确责任,推进整改落实。制定《中共伊春市住建局党组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对反馈问题逐项研究,逐条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台账,形成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做到时间节点明确、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班子成员就整改工作进行对照检查剖析,直截了当指出差距和不足,真正起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项抓好巡察整改落实
对照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建议细化分解的各项整改任务已启动整改、按照时间节点推进落实。
(一)用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加强履职尽责能力
1. 着力解决党组织政治引领不强的问题。
一是在强化学习上用力气。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年初以来召开党组会议17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3次。二是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加强关于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理解,将历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列入党支部学习内容,确保全体党员应学尽学。三是在政治教育上出实招。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的政治意识,通过党支部“三会一课”等方式,全体党员干部逐字逐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加强对“两个确立”“两个维护”“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内容的理解和掌握。四是在学习示范上求突破。持续做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工作,根据年度计划和实时形势确定学习内容、时间、方式,中心组成员积极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头作用,以“头雁效应”激活“群雁活力”,采取集体学习研讨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独立思考与互相交流相结合的方式,切实激发中心组成员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学习效率。
2. 着力解决推动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有欠缺的问题。
一是强化住建行业经济发展力。通过对照在建项目台账,梳理比对本地有产值未入库的建筑企业,督促有产值的建筑企业及时入库入统。积极与市统计部门沟通,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督促全市建筑业企业按照统计要求填报产值。积极引导全市施工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企业申请换发相同专业二级资质。二是提升工作谋划力。强化部门间沟通协作,确保信息畅通、决策及时。充分调研、考察城建计划项目实施必要性,积极与市级财政部门沟通,推进前期手续办理,对上争取资金,2024年伊春市中心城区供热管网改造项目已获得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正在推进中。三是细化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统筹力度。督促伊美区完善畅通联络机制,在施工现场公示老旧小区改造热线,同步加强与社区沟通,广泛收集居民意愿。严格要求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文明施工各项要求,做好极端天气等各项防范工作。四是强化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推进力。加强监督和协调,督促相关施工单位加快推进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办理,持续推进工程进度。全面排查路面缺陷破损问题,发现问题均已完成修复。五是深化推动城乡绿色发展力。明确各县(市)区超低能耗建筑发展工作的任务指标,建立月督办工作制度。积极与发改、自然资源等部门沟通,从确定的年度新建、改建项目中选取适合按照超低能耗技术组织实施的项目。六是强化历史建筑保护落实力。组织市自然资源局、市文广旅局、市档案馆等单位专家赴中心城开展历史建筑普查认定现场评估工作,协调县级住建部门对辖区内符合历史建筑标准的开展认定工作。七是强化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力。推进伊美区建设垃圾分类示范小区,申请资金用于制作宣传物料与建设物料。持续推进中科技改工作,成立工作专班,聘请第三方编制伊春市城乡固体废物分类治理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协调企业与华能供热公司商洽余热利用。结合春夏季节环境卫生专项行动、第二届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活动期间通过发放宣传单、商户与广场利用电子屏幕和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宣传模式讲解如何区分四类垃圾等常识,进一步提高居民对生活垃圾投放的认识。
3. 着力解决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存在短板弱项的问题。
一是加强建筑市场秩序日常监管。开展全市在建工程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四不两直”抽查检查。向社会公布工程建设领域投诉举报电话与举报邮箱。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举报,鼓励社会提供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线索;二是规范工程竣工验收监督备案。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环节的监管,严格审核参加竣工验收人员组成,确保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召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人员参与验收。全面加强验收过程监管,要求竣工验收形成会议纪要、人员签到簿。优化审批流程,及时更新审批要件,落实全程网办,确保不适用的要件第一时间进行修正;三是严格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监管。对相关项目评标专家违规行为做出限制从业的处理。四是强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管理。对于应缴未缴配套费企业,已通过邮寄、登报等方式下发了催缴通知书,督促其缴费。五是规范行政许可审核。强化施工许可证发放管理工作,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升业务水平。明确审核流程各环节责任人,建立严格审核制度,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后续将持续监督措施执行情况。
4. 着力解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网上办零跑动。积极与省级主管部门对接反馈商品房预售许可事项的要件问题,定期检查伊春政务服务网办事指南要素信息,及时整改错误、调整信息;二是优化窗口服务质量。加强对窗口人员在现场业务咨询、培训指导、帮办代办等综合服务方面的业务培训,持续评估和完善服务质量。
5. 着力解决群众关切问题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协调推进供热保供工作。对群众反映强烈及室温不达标工单进行入户测温,并实行主管部门、供热企业、居民用户三家联合签字,对中心城区供热满意度进行核实,核查工单办理情况及群众反映情况,对低温用户建立整治台账,确保群众诉求得到满意答复。二是指导监督物业管理。结合群腐集中整治,组织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全市物业服务综合管理平台应用业务培训工作,进一步推进物业服务行业信息化建设,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监管机制,增强物业服务企业诚信经营意识和服务水平,促进物业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三是指导监督公租房管理工作。持续加快推进公租房房源信息录入工作,持续落实惠民政策。持续在伊美区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积极探索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审核标准、工作流程、补助方式,为既有住宅加装工作积累成功经验,改善和提升广大居民居住条件。政策自2022年实施以来,居民申报意愿强烈,已加装完成12部,受益居民140多户。五是全面开展排水防涝工作。结合兴安街、花园路、龙湾假日巷道现状排水情况,实施改造项目,对排水不畅的区域增设雨水管网,提升雨水收集能力,缓解城市积水现状。
6. 着力解决防范化解风险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完善应急体系建设。印发《伊春市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供水企业、污水处理企业、排水管网运行维护单位、燃气经营企业、供热企业开展应急演练,做到紧急事件发生时可有效应对;二是强化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制定《伊春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硬措施》,整理建筑安全施工安全隐患32项,发现建筑工地存在其中一项,立即停产整顿,聘请省行业专家组织开展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培训、对全市在建项目进行专业指导检查。三是严格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核查各县(市)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系统数据,及时纠正数据错误问题;四是常态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制定下发了《全市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全市瓶装液化石油气打非治违 “利剑 2024-2”行动方案》等文件,统筹市燃气专班全面深入排查整治城市燃气安全隐患问题,坚决遏制重特大燃气事故发生。组织各县(市)区住建部门、燃气经营企业参加了燃气领域双重预防机制、重大隐患判定及标准化建设培训,对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标准、燃气领域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等内容进行了重点学习。五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分析研判,着力抓实责任落实。及时传达学习相关指示精神,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视和理解。加强意识形态舆论管控,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筑牢思想防线,强化阵地管理、做好舆情引导,确保意识形态工作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六是不断提升保密意识。利用党组扩大会议学习保密相关法律法规,不定期开展保密学习教育活动,开展微信泄密和信息公开保密专项学习,组织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不断提升全局保密工作意识。
(二)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能力作风建设
7. 着力解决落实“两个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强化工作部署。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专题工作情况,进一步分析形势,剖析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二是落实“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制定《市住建局廉政谈话制度》,进一步明确廉政谈话范围、形式、内容、要求;并按照要求逐一开展廉政谈话,强化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意识,完善文件签批处理意见;三是落靠“一岗双责”。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重要性的学习认识,班子成员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督促检查。严格执行《市住建局廉政谈话制度》,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逐一开展廉政谈话,进一步落实纪律意识;四是不断传导责任压力。建立《市住建局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分工。召开全局警示教育大会,坚持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自我警醒。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典型案例剖析专题研讨,以案促改深化教育。收集、整理我局的违纪违法案件,形成《市住建局违纪行为典型案例》学习材料,并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违纪行为典型案例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等方式进行加强学习。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制作廉洁文化墙,加强廉洁文化宣传教育。
8. 着力解决纪律作风建设不严实的问题。
一是加强工作纪律管理。制定完善《市住建局机关工作纪律管理制度》《伊春市住建局考勤和请销假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的组织性、纪律性。机关纪委不定期检查机关纪律情况,并通报考核结果,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遵守工作纪律。持续加固作风建设堤坝,把作风建设做在日常、建在平常;二是加强内部管理。根据工作变动,及时动态调整使用办公室使用人员。组织排查单位车库存放私人物品问题,单位内部发布公告,开展清理私人物品工作;三是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建立完善公务用车审批流程,建立台账,进一步规范用车使用;正在与相关部门沟通待报废车辆问题。四是不断提升工作质效。持续提升工程审批系统智能审批能力,对疑似错误数据检测并提示,相关功能初步实现并持续优化。审批人员素质建设得到加强,通过培训等方式提升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严格审批手续把关,低级错误发生率显著降低。后续将不断巩固成果,确保工作质量持续提升;五是继续深化能力作风建设。积极开展“四下基层”活动,加强对基层行业部门的监督指导,对相关工作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六是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完善信访接待工作机制,实行信访轮流接待值班制度,进一步明确完善各值班领导和工作人员工作职责、任务、要求。建立信访台账,规范信访受理制度,实行专人统一登记、销号式管理。
9. 着力解决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筑牢资产管理漏洞。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修改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规范固定资产处置;二是积极整改房屋出租收入问题。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流程,积极问题整改;三是严格落实质保金管理工作要求。对符合退还质保金条件的,严格履行手续还工程质保金;四是纠治违规发放津贴补贴。2024年已停止发放施工现场津贴。市建管办将外聘相应专业人员,不再抽调市住建局事业编制人员;五是完善政府采购程序。加强学习,规范采购程序,建立健全采购监督机制,已重新制定市住建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三)进一步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10. 着力解决领导班子建设有欠缺的问题。
一是科学调整班子分工。重新调整班子分工,做到了分工明确、各负其责;二是严格执行议事规定。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定,对“三重一大”讨论事项,严禁列席人员参与表决;认真、如实做好会议记录;三是严格落实“末位表态”制度。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作出决策,坚持议题提交表决前,进行充分讨论,严格落实会议主持人末位表态制;四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对记录材料的审核和把关,各党支部及时学习党内生活准则及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标准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各项活动。
11. 着力解决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加强年轻干部培养。研究制定了《市住建局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工作规划(2024-2028年)》。15个科室均配备了负责人;二是严格执行干部任用程序。始终严格执行干部任用程序,杜绝未经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就任用科室负责人的问题再次发生;三是严格履行干部考察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干部考察程序,认真做好“分散投票”和会议推荐,同时在考察预告中坚决杜绝公布干部任用岗位;严格执行好廉政鉴定“双签字”制度,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已补充完善了缺少“双签字”的廉政鉴定;四是严格出国(境)护照管理。将5名科级干部持有的有效护照,按规定交由组织人事部门保管;五是营造担当作为氛围。制定了《市住建局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制定了《伊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干部“正向激励、负向约束”管理办法》。
12. 着力解决重业务轻党建较为明显的问题。
一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调整领导分工,明确由一名党组成员分管党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党建引领作用,促进党建与业务融合。建立党建联系点制度,压实领导抓党建责任。机关党委对党支部工作开展情况及相关材料进行检查,规范党支部党建工作;二是筑牢党建工作基础。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按要求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扩大主题党日范围,尽可能涵盖更多的党员。加强对党支部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提升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三是规范发展党员程序。党支部严格按照程序发展党员的培养、考察、审批和转正等程序,按照要求进行公示、票决,并做好相应记录,严格审核各党支部发展党员程序和材料,规范党员发展工作。
(四)压实巡察整改责任,推进问题整改贯彻落实
13. 着力解决整改主体责任落的不实的问题。
制发《中共伊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调整成员名单,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把督促巡察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并按照责任分工逐条落实,逐项销号,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14. 着力解决整改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制定《伊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管理工作制度的公告》,在招标登记备案和招标文件备案实行三级审核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清理混岗混编5人;建立单独档案室,明确专人负责管理工作,建立相关制度,各科室按年度整理业务档案,每年年底向档案室移交档案;已完成人事档案“回头看”工作;制定《伊春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硬措施》,整理建筑安全施工安全隐患32项,发现建筑工地存在其中一项,立即停产整顿;更新《竣工验收备案表》,落实全流程在线审批。
三、坚持久久为功,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一)持续压实责任,推动全面整改。始终把巡察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班子其他成员共同推进,带领局机关各科室(部门)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铁的纪律坚持不懈抓好各项后续整改工作。
(二)坚持常抓不懈,确保整改到位。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持续整改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力度,创新思路,按照新形势新要求新标准,出实招见新效。同时,主动接受党内、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三)强化成果运用,巩固深化整改成果。认真总结巡察整改工作成果,不断巩固深化整改成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将整改成果与住建年度重点工作紧密结合,推动全市住建事业迈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458)6119906;邮政信箱:伊春市伊美区黎明路70号,153000(邮编);电子邮箱:yczjjjgdw@126.com。
中共伊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