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12-16 | 信息来源:本网 | 分享按钮 |
2024年3月20日至5月3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伊春市勘察规划研究院党委进行了巡察。7月12日,市委巡察组向伊春市勘察规划研究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筹抓好整改工作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后,研究院党委立即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为巡察整改谋思路、定措施,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指出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坚持对账整改,逐项销号,对短期能整改的问题,迅速行动,坚持边整边改、立改立行。8月12日,院领导班子在深入学习、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对照检查,形成共识,进一步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实落靠。
(二)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任务,迅速组织分管部门将巡察组反馈意见和党委整改工作要求进行传达贯彻,带领各分管战线迅速行动,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进行逐条梳理和全面自查,分别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对巡察整改工作研究部署,不断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地见效。党委书记切实落实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勤部署、多协调、常督办,将压力传递到所有的党员干部。
(三)从严从实,推进整改。院党委分别召开了3次巡察整改工作会议,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主动开展“查漏洞、抓反弹、补短板”工作,巩固已取得的整改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整改质量不高效果不好的和尚未全部完成或需要逐步解决的,按照既定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直至整改完毕。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制定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重新修订完善了《院政府采购管理制度》、《院勘察设计合同管理办法》等5项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以制度化确保作风的好转,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从源头上、根本上解决问题,既打好“攻坚战”,又要打好“持久战”,确保问题不回流、不反弹。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促进研究院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研究院事业发展的过程。
二、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做好整改落实
目前,对照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建议细化分解的各项整改任务已启动整改、按照时间节点推进落实。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委要求,认真履行勘察规划职能。
1. 着力解决党的理论武装有短板问题的问题。
一是院党委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会前学法,坚持“因会设题,一会一法”,针对会议议题或者当前重点、中心工作,有针对性的设置学法内容,确保会前学法的针对性与实效性;二是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按照年初制定的中心组学习计划,结合学习专题,科学确定学习内容,巡察整改工作以来,共开展中心组学习3次,研讨交流3次。研讨材料均进行了严格把关,确保不会出现网络抄袭现象;三是召开了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并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要点,确保增强对意识形态复杂性的敏感度,树立大局意识,坚定发展信心。
2. 着力解决党的理论武装有短板的问题。
一是持续鼓励我院现具有报考条件的职工开展自学,参加明年9月份的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达到资质所需人数后,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报城镇规划资质。持续加强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专业技术人员引进工作,通过公开招聘考录、外聘等方式引进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专业技术人员,满足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所需人数,确保2026年林业调查资质申报工作顺利完成;二是进一步加强了合同管理和合同备案的审核工作,重新修订下发了《勘察设计合同管理办法》相关内容。持续加强与相关退休高级工程师沟通,结合专业签订聘用协议(20余个),不断提高“三级审核”力度;三是继续加强沟通联系,积极开展应收账款的催缴工作,现已收回陈欠人民币11万元。
(二)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着力提升执纪问责力度。
一是院党委严肃了党委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在党委分工中明确了分管责任和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按照《黑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办法》对巡察反馈2件问题线索进行了立案审查,现均已结案。对于大数据筛查发现的1件问题进行了谈话核实,已责令被核实人整改有关行为;二是建立了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强化对重点岗位、部门及领导班子廉政风险点的排查,不断推动廉政风险管控关口前移,进一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与监督。重新修订了《伊春市勘察规划研究院廉政谈话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进一步增强增强谈话对象廉洁自律、秉公用权、依规依纪依法办事的自觉性,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使廉政谈话和听取党风廉政汇报工作程序化、规范化;三是重新修订下发了《院政府采购制度》,并制订了院政府采购流程图,规范了院政府采购程序,提高了政府采购专业化水平,促进政府采购工作提质增效。
(三)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和选人用人工作。
一是重新修订了《党委议事规则》和《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对“议事范围”“议事程序”等内容结合当前工作实际进一步进行了完善,为党委会议、院长办公会议科学决策、提高议事效率提供了制度保证。认真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对重大事项决定、重要干部任免、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均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巡察整改工作以来,共召开了10次党委会议落实“三重一大”事项;二是2024年8月,院党委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均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主动认领问题,以“严、细、实”的工作作风,科学制定整改措施,严肃形成整改清单,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班子成员在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中,严格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以实事求是的原则,真刀真枪的作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红脸出汗”的良好效果;三是院党委加强了组织人事部门对《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关于考实考准干部政治素质的实施办法》的学习,规范了选拔任用干部程序。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选拔任用了3名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履行了相关程序,相关材料均及时审核、归档,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公平化、规范化、严格化。在本年发展党员工作中,严肃认真的开展了政审工作,对发展对象的政审表内容及公章进行了严格把关,确保发展党员工作手续完备、程序规范、资料齐全;四是细化了组织生活会流程,院党委持续做好支部组织生活会的全过程监督,严格把关党员干部对照检查材料,对敷衍了事、材料雷同的,及时提出问题,限期进行整改。
(四)认真落实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责任,推动整改工作高质量完成。
一是市委巡察问题反馈后,院党委召开了3次巡察整改专题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任务,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坚持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及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坚持问题导向,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责任人,确保整改工作顺利进行;二是院行政于8月份办理了院内7-17号车库产权证,于9月11日将出租请示已上报市财政局资产科。8月22日向市财政局资产主管科室提交固定资产下划请示;三是在职职工注册人员劳务费已恢复执行2020年较低标准,并低于市场价格执行。收回了2021-2024年已发生的注册人员继续教育费,今后不再核销注册人员继续教育费用。对外业补助费已按低于同行业最低标准执行。
三、巩固整改成果,推动工作提质增效
(一)持续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不松劲、不减压,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时刻用党规党纪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举止,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发扬钉钉子精神,对已确定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重点项目,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坚持不懈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不懈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真正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坚持不懈改作风,力促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治理一个问题、健全一项制度,用机制制度巩固问题整改成果。在完善健全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严肃执纪、严肃问责,运用执法执纪“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格落实谈心谈话约谈制度,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以持续有力的督促检查,传导执纪压力,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四)着力推动勘察设计事业全面提升。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市委决策部署、市重点大项目结合起来,积极谋划和推进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勘察设计工作。把统筹谋划、超前介入、主动作为做为推动发展的总抓手,着力增强市场竞争力和经济创新力,推动研究院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458)6118302;邮政信箱:伊春市伊美区通河路67号伊春市勘察规划研究院,153000;电子邮箱:ycsjydb@163.com。
中共伊春市勘察规划研究院委员会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