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12-16 | 信息来源:本网 | 分享按钮 |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5月30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对我中心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7月12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向我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扛起政治责任,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在深化认识上下功夫。中心党组高度重视市委第七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切实提高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扎实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把整改工作与“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四个体系”工作结合起来,深刻剖析原因、认真查找症结、强化整改措施、坚持举一反三、注重建章立制,确保巡察反馈意见全面整改落实到位,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促进工作的强大动力,推动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在强化担当上下功夫。为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作为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对巡察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班子成员为副组长,严格执行“一岗双责”,负责分管领域整改工作;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整改具体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分工协作、职责明确的工作格局。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先后召开了1次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2次党组会议、1次主任办公会议、1次专题会议、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对整改工作进行深入研究、全面部署和强力推进,促进整改工作有序开展。
(三)在组织实施上下功夫。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我中心党组坚持问题导向,实施整改“销号制”,步步推进,精准突破。研究制定《中共伊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逐条逐项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责任领导及责任人员,确保整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项抓好整改任务落实
目前,对照市委第七巡察组反馈意见建议细化分解的各项整改任务已启动整改、按照时间节点推进落实。
(一)推动巡察整改,紧盯责任落实
1.着力解决领导小组作用未能有效发挥的问题。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结合市委第七巡察组反馈意见,制定《中共伊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二是细化整改措施。将巡察反馈问题细化梳理为60个具体问题,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班子成员逐级管,做到层层传导压力,责任落实到人。
2.着力解决党组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得不实的问题。
一是制定责任清单。按照巡察工作要求,制定《巡察整改工作责任清单》,将巡察整改工作落实事项形成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二是落实主体责任。将巡察整改事项纳入党组工作总结,督促班子成员纳入述职述廉报告,召开党组会进行审议,对内容进行把关;三是明确整改机制。集中整改期后,至少每2个月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听取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一步推动跟踪督促常态化、问题整改长效化。
(二)深入贯彻党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3.着力解决学习传达贯彻落实不紧的问题。
一是夯实思想武装。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组织党员干部传达学习2024年度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等,为推动公积金工作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证;二是完善学习制度。制定完善《中共伊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中共伊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支部党员学习制度》,以学习成果助推党员领导干部政治能力和科学决策、干事创业、引领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三)聚焦主业,靶向发力,更好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4.着力解决管委会提请次数仍未达到规定要求的问题。
修订《伊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章程》。伊春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修订《伊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章程》,明确管委会召开集中会议和书面会签的仪式流程,规定管委会委员表决人数,有力保障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
5.着力解决公示预算决算未提交管委会审议的问题。
明确财务预算审批流程。修订《伊春市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伊春市住房公积金经费管理办法》,规定财政部门批复的预决算内容,应提请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依规向社会公开。通过修订有关制度,完善预决算的公开流程,增强预算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使公众能够充分了解中心内部的财政收支情况,从而有效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有助于提升中心预决算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6.着力解决业务整改存在拖延的问题。
一是创新业务集中审核模式。实施受审分离,将全部业务审批收归中心,对全市业务实行统一口径、统一标准、统一审核,防范违规风险,节约人员成本,进一步提升业务审核质效;二是开展全面自检自查。组织业务科室全员集中力量查找不足,逐笔核对,认真梳理业务办理要件;三是制定科室工作规范。明确风险合规科为牵头科室,负责组织实施,每年1月30日前编写上年工作报告和当年工作实施方案,管理部每月10日前上报交叉互检问题清单,发现的问题实行销号整改,直至整改完成。按月计算业务差错率,并纳入管理部年度业务考核指标。2024年发现问题业务37笔全部整改完成。
(四)以标准化引领党建规范化,打造坚强有力党组织
7.着力解决“三重一大”机制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规范议事内容。召开党组会议讨论通过《中共伊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补充决策政策出台、干部轮岗、经费分配等决策内容,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完善决策程序、防范决策风险。
8.着力解决仍不重视会议纪要的编发的问题。
明确会后执行标准。修订完善《中共伊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议事规则》,专人专本记录历次党组会议表决情况和议定事项,并将会议纪要编发纳入党组议事规则,要求每召开一次党组会议均应编发会议纪要,并按规定存档,有效做到存证备查。2024年至今共召开16次党组会,编发会议纪要16个。
9.着力解决对基层党支部管理有所缺失的问题。
一是筑牢战斗堡垒。成立党员学习小组,按地域和分工范围成立四个党员学习小组,设置1名政治素养较高、有一定管理能力的党员任组长,按照支部组织生活要求,开展各项组织活动; 二是强化制度保障。制定并下发《关于严格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规范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双重组织生活等标准。加大监督力度,将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与绩效挂钩,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给予提醒、告诫、批评等,并扣除绩效相应分值,推动党的组织生活全覆盖、见实效。
(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高质量落实推动高质量发展
10.着力解决发挥正常政策参谋把关作用不力的问题。
一是规范流程。修订《伊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章程》,对组织机构、职责范围、议事决策等内容进行规范,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作用,保障住房公积金的安全运作,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二是签订《缓缴和降低缴存比例授权书》。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和省住建厅《关于支持民营建筑企业发展意见的通知》,起草《缓缴和降低缴存比例授权书》,授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至5%—12%和缓缴事项。
11.着力解决法规规定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强化合作银行管理。坚持把建章立制作为治本之策,起草制定《伊春市住房公积金委托业务承办银行准入及退出管理办法》《伊春市住房公积金合作银行考核办法》,明确考核范围、考核内容、考核程序和结果运用,进一步加强金银合作;二是实行活期账户“日报”机制。每日将结算系统与银行存款核对,掌握资金收支情况,及时转存定期存款,增加存款收益;建设资金调拨系统,解决银行间账户资金不均衡问题,目前已完成第一轮测试,正在进行第二次测试。
12.着力解决楼盘准入把关不严的问题。
一是开展回头看工作。针对2022、2023年期间准入楼盘项目,逐一审验,对缺少的要件,由各管理部补齐楼盘现场照片,开发商提供说明;二是修订办法。伊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修订《伊春市住房公积金楼盘准入办法》,明晰准入要件、审批流程等,防范和降低资金风险,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六)坚定不移落实“两个责任” 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
13.着力解决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缺位的问题。
一是建立考核机制。成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制定《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清单》《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清单》《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清单》,年末按照清单内容进行考核评分,评分结果与绩效挂钩;
二是完善责任清单。结合公积金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中共伊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党组主体责任13项、党组书记第一责任清单10项、党组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9项,明晰职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14.着力解决对基层营业部监管力度不足的问题。
一是发挥内审机构监督作用。结合数据治理工作要求,研究制定电子稽核疑点数据管理制度,将疑点数据整改纳入常规工作,按月梳理疑点数据,建立工作台账,逐项分析研判,年初以来,共纳入白名单8项风险行为、涉及业务638笔;二是统一业务标准。修订《业务流程手册》和《伊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前台受理、中台审核、后台稽核同步执行。借助“业务大讲堂”,对业务要点集中解析,并提出工作建议。
15.着力解决作风拖延懈怠的问题。
一是加强催建催缴工作。建立未依法缴纳企业清单,各管理部进行催缴,向未缴纳企业下发催建催缴通知书,通过宣传、引导和归集执法,为22家企业开户建缴;二是加大长期封存账户清理力度。继续通过抖音、公众号、网站等渠道广发公告,采取电话提醒、函告单位、到公安机关查询家庭住址及家庭成员的联系方式、社区协助上门走访等多种方式,清理长期封存账户。此项工作作为常规工作并纳入绩效考核,每月对清理长期封存账户工作进行通报;三是常态化开展网站信息更新。与政府办沟通,在中心官方网站首页底部添加“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入口,及时高效回复网民留言。指定专人负责网站信息管理,规范做好官方网站的公开工作,及时更新网站内容。规范信息发布审核程序,落实信息发布前的“三审三校”,并将信息发布情况纳入个人工作职责与绩效挂钩。
16.着力解决档案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加强档案管理。制定《伊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档案管理办法》《伊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档案实施细则》,规范档案查阅、借阅审批流程,明确各科室档案范围、装订、保管内容,进一步提升档案管理工作水平;二是配齐制度台账。建立档案收集、档案整理、档案保管、档案利用、档案销毁、档案分类、档案鉴定和档案归档等8项制度并配备台账,详细记录每一步骤的执行情况、具体信息,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化、系统化和科学化。
17.着力解决财务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明确资金支出标准和程序。修订完善《伊春市住房公积金经费管理办法》《伊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采购管理制度》,明确物业管理费核销要求,采购管理部门、需求部门、监督部门职责,重新梳理办事流程,增加验收环节,对于缺失原件,联系有关部门补开发票,完善原始凭证。
(七)压紧压实强基固本政治责任,全面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质效
18.着力解决领导班子建设有短板的问题。
一是压紧压实责任。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中共伊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2024年党建工作要点》《支部委员职责清单》,要求党组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建工作专题会议,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每半年至少研究一次党建工作,支部书记每年以现场汇报或书面形式,向党组汇报党建述职情况;二是规范议事规则。修订完善《党组议事规则》《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合理划分议事决策事项、范围和程序,确保决策科学、民主、依法。
19.着力解决基层组织建设抓得不严的问题。
一是规范党员发展程序。组织支部委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党员发展工作手册》,全面了解掌握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学以致用,把好党员发展程序关;二是严肃组织生活。结合专题学习、业务讲堂、道德讲堂等特色学习活动,强化党员干部理论武装,不断提升政治素养。实行逐级审核制度,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由学习小组组长初审后,交由支委会审定把关,坚决防止抄袭、雷同现象出现。
20.着力解决干部人事工作违规问题突出的问题。
一是严格选人用人程序。强化思想意识,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与人事干部深入学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将理论原则吃透悟透,切实提高把握政策能力;二是起草修订《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对科级干部选拔的动议、任前沟通、民主推荐等13个环节及所需要件进行明确,严格落实选人用人程序,进一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三、深化巡察成果,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见效
(一)持续强化整改落实。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坚决改到底、改到位。坚持分类施策,对取得阶段性成效的整改事项和基本整改到位的具体问题,继续抓住不放,持续跟踪问效;对分步推进和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加强跟踪督办,确保工作力度始终如一,取得实效。
(二)建立整改长效机制。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一步健全机制、堵塞漏洞,着力扎紧制度笼子,推动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确保问题不反弹、不重复出现,以制度建设的成效固化巡察整改成果,真正从源头上遏制问题发生。
(三)抓好成果转化运用。认真总结巡察整改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切实将落实整改的过程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过程,使整改的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举措,转化为做好公积金工作的实际行动,以整改促发展,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动公积金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458)3971140;邮政信箱:伊春市伊美区环卫路 伊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53000(邮编)电子邮箱:hljycgjj@126.com。
中共伊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