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位置: 首页 >> 头条新闻 >> 文章详情

关于严明党员干部在元旦、春节期间纪律作风要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30 信息来源:本网 分享按钮

2021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廉洁过节,现提出如下纪律要求。

一、切实落实主体责任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两节”相关通知要求,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紧盯“四风”问题不放松,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狠抓贯彻落实。要向同级领导班子成员发出廉洁过节提示,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开展提醒谈话,严明纪律要求,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见微知著、抓早抓小,严抓严管、守土尽责,层层传导压力、一级抓好一级,筑牢反“四风”坚固防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行动自觉,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带头改进作风、带头抵制歪风,在民主生活会等会议上作出廉洁自律承诺,严防“节日病”。要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值班、报告、督办制度,坚决杜绝脱岗、漏岗、顶岗等情况发生,确保重要情况第一时间请示报告、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反馈处置、群众反映问题线索第一时间调查处理。

二、持续严明纪律要求

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严格遵守“十二严禁”: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纪律要求,不得组织大规模人员聚集、聚餐,未经审批不得组织团拜会、茶话会、联谊会等各类节日庆典、庆祝活动,不得擅自去中高风险地区;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土特产等年货节礼或相互宴请、赠送礼品;严禁索取、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现金、礼品、消费卡及各类支付凭证;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年终突击花钱;严禁违规公务接待、参加“一桌餐”、出入私人会所或者利用内部接待场所搞变相公款吃喝,餐饮铺张浪费;严禁违规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旅游等活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违反公务用车管理、使用规定,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擅离工作岗位或工作所在地事先不请示、不报告;严禁参加各种形式的“黄赌毒”活动;严禁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严禁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利用节日之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

三、扎实监督执纪问责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和要求,紧盯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和纠治在疫情防控中思想麻痹、履职不力,防控措施形同虚设、打折扣等问题。要拓宽线索渠道,发挥信、访、网、电、微等检举举报平台作用,强化群众监督。要结合自身实际,通过下发通知、制发廉洁提示、曝光典型案例等多种方式,提升监督主动性、时效性。要在“两节”期间开展专项检查、明察暗访、循环互检,深入公务接待场所、内部培训中心、驻外办事机构,盯住商场购物中心、烟酒专卖店、酒店饭店等重点部位开展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和查处餐饮浪费问题、享乐奢靡突出问题以及隐形变异问题。注重运用税控发票系统、公务用车GPS定位、“大数据”等手段,精准发现问题线索。对节日期间发生的顶风违纪行为,一律严查快办、从重处理,对“两节”期间查处的典型问题要点名道姓公开曝光,持续释放长期从严、一抓到底的强烈信号。要紧盯岁末年初可能出现的在总结部署工作中随意向基层派任务、要材料、搞“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督检考过多过滥等增加基层负担的问题,以及借节日之机搞拉票贿选、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等违纪违法问题,坚决纠正,严肃查处。针对“两节”期间发现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要注意研究分析症结所在,认真检视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模糊地带、监管盲区、执行漏洞,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完善制度规定,优化治理、破解顽疾。